按照通知要求,技防完善工程涉及本市全日制公办、民办中小学、幼儿园,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纳入本市民办学校管理的农民工子女学校。
各学校在校园出入口、寄宿制学校集体宿舍楼的出入口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;寄宿制学校围墙周界安装入侵报警系统;同时,在学校放置贵重设备、物品和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安装入侵探测器;而学校门卫室、校(园)长室安装与属地区域报警接处警服务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;已安装上述技防设施,但存在盲区或不能正常使用的,对照标准予以整改或完善。
按照《通知》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技防设施安装工作将于2008年8月基本完成,9月份将完成技防设施安装工程质量验收。同时,各区县也将对照验收标准,采取竣工一所验收一所或分批验收等方式进行技防设施工程验收。各区县要在2008年10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技防设施验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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